关于推荐2007年度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(种植业)候选人的通知发布日期:2007年6月18日 来源:科技与体系管理处 作者:
重庆、湖南、广西、海南、四川、贵州、西藏、云南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农业技术推广总站(中心):
根据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《关于2007年度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农基金 [2007]1号)的要求,我中心负责2007年度种植业系统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的申报受理和评审等工作。种植业系统计划奖励名额为:县乡(镇)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15名,农业科技示范户15户,在重庆、湖南、广西、海南、四川、贵州、西藏、云南8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推荐。
请你们严格按照农基金 [2007]1号文件要求,在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范围内严格推荐候选人。重庆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海南省(区、市)各推荐农技推广人员2名和示范农户2户,湖南、四川省各推荐农技推广人员3名和示范农户3户,我中心差额评审后向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推荐。
请你们指导候选人认真填写申报表(可从www.casef.org.cn下载)并严格审查。申请表上各栏均须填写(无相关内容的填写“无”);各级“意见”须明确、具体,需对候选人的业绩作出评判;负责人须签字;单位须加盖公章。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。申报表(一式10份、2寸照片2张)和事迹材料(通讯体裁,一式2份)于7月31日前寄到我中心科技与体系管理处,同时报送电子文稿。
联系人:罗凯世
电 话:010-64194525,64194545
电子邮件:lks@agri.gov.cn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
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科技与体系管理处
邮 编:100026
二ОО七年六月十八日
主题词:神内奖 候选人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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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:部种植业管理司,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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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农技中心办公室 2007年6月18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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