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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农业科技示范场现场交流会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08年8月13日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农技科函〔2008〕262号      作者


各省(区、市)农业厅(局、委)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牵头处(站)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:

为了促进全国农业科技示范场健康发展,加快基层农技推广能力建设和方式方法创新,受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委托,我中心定于今年9月上旬在辽宁省锦州市召开全国农业科技示范场现场交流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议内容

⒈ 考察观摩凌海市、义县的农业科技示范场;

⒉ 总结交流各地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的典型经验;

⒊ 研究新形势下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管理办法。

二、参加人员

各省(区、市)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牵头处(站)负责人、省级农技推广总站主管站长、科技示范场建设典型单位代表。因会议经费预算控制很严,请严格按分配的代表名额参加会议(详见附件1),切勿超员。

三、会议材料

各省(区、市)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牵头处(站)准备一篇关于示范场工作的全面总结,同时请相关省遴选一个以粮油作物为主的科技示范场建设典型材料,各打印100份带到会上交流(报到时交会务组)。

四、时间地点

开会时间:9月8日至10日,7日报到。会议地点:辽宁省锦州市锦州大厦宾馆,总台电话:0416—2160000,2127428。地址:锦州市中央大街三段。乘火车到锦州站(也称锦州北站)下车的代表,步行到对面锦州大厦宾馆;到锦州南站(动车组火车站)下车的代表,乘出租车或公交车前往锦州大厦宾馆。需要接站的代表,请将到达锦州南站的车次或锦州机场的航班号告知锦州市农委;需要预定返程车(机)票的代表,务请于9月5日前将回执传至锦州市农委。乘飞机到沈阳的代表,请转乘火车到锦州。

联系人:张久庆(0416-2653856,13804169818)

崔  妍(0416-2653859,13940619865)

传  真:0416-2653855

电子邮箱:jinzhoutgz@163.com

 

   附件:1.全国农业科技示范场现场交流会代表名额分配表

     2.回执

 

二OO八年八月十一日


附件1:

全国农业科技示范场现场交流会代表名额分配表

各(区、市)

代表总数

示范场项目

牵头单位代表

省农技推广

总站代表

科技示范场建设

典型单位代表

全国

61

30

20

11

北京

1

1

 

 

天津

1

1

 

 

河北

3

1

1

1

山西

2

1

1

 

内蒙

2

1

1

 

辽宁

3

1

1

1

吉林

2

1

1

 

黑龙江

2

1

1

 

上海

1

1

 

 

江苏

2

1

 

1

浙江

2

1

 

1

安徽

2

1

 

1

福建

2

1

1 

 

江西

3

1

1

1

山东

2

1

1

 

河南

3

1

1

1

湖北

2

1

1

 

湖南

2

1

 

1

广东

1

1

 

 

广西

2

1

1

 

海南

1

1

 

 

重庆

2

1

1

 

四川

2

1

 

1

贵州

2

1

1

 

云南

2

1

1

 

陕西

3

1

1

1

甘肃

3

1

1

1

青海

2

1

1

 

宁夏

2

1

1

 

新疆

2

1

1

 

附件2:

回           执

姓  名

 

单  位

 

职务/职称

 

身份

证复

印件

 

返程日期

 

返程

车次/航班号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农业  科技示范场  现场交流  通知

抄送: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、科技教育司、财务司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、种植业管理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全国农技中心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年8月11日印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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